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业务人员给我们推荐理财产品,其中就有基金。买理财当然是为了赚钱,可是如果亏本了,能向银行索赔吗?
2015年是大牛市大家都知道,当时可谓是全民理财,连路边的大妈都知道炒股和买基金。就在A股最高点的时候,一位投资者在建行北京恩济支行基金代销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价值96.6万元的股票型基金。
这支基金的名称是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A,是一款高风险的股票型指数基金。没多久股市就大跌,而96.6万元的本金则亏掉了57万之多。
投资者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一气之下把建行恩济支行告上了法庭。根据大家的理解,基金本身就是有风险的,那亏损自负也很正常,银行怎么会赔呢?
但根据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建行恩济支行代销机构需要赔偿投资者的所有损失!后续银行不服,又多次上诉,但依然维持原判,最后驳回再审申请。
为什么投资者能够胜诉呢?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显示,银行在推销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
投资者在填写风险评估问卷时明确表明了保守投资的态度,评测出来的结果是稳健型投资者,不希望损失本金。问卷中选择了只能接受10%以内的亏损,而银行却推荐了不符合其投资风险偏好的高风险基金。
银行推荐了不符合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也没有告知投资者需要承担的巨大风险。银行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销售员为了业绩只会夸大投资收益,却对投资风险避之不提,这让投资者损失了知情权。
判决过后,很多人都开始担心,会不会打开了投资者索赔的端口,导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找卖方赔偿亏损?
其实并不是,这起案件投资者能够胜诉并不代表着买金融产品时只要亏本就能索赔,反而告诉我们,只要不合规,即使是银行这样的国企,投资者也能公平公正的维权。
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权责分得很清楚。无论你是代销机构还是私募基金,只要尽到了自己卖方的义务,就不用担心投资者的维权问题。
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有一位投资者在银行购买了10万元的基金。其实一开始他想要炒股,后面发现作为新手炒股的难度太高,风险也非常大,容易亏损就放弃了。
过了两个月,投资者想要赎回基金,却发现自己购买的基金亏损了两万多。和之前的投资者一样,这名投资者也把银行告上了法庭,希望让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
和这次审查和之前的审查却不同,投资者购买基金前做过的风险测试显示,该投资者是进取型投资者。而投资者所签署的申请书中也有黑色加粗字体显示:“基金有风险,您有可能遭受损失。请详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拟购基金的公告等信息,银行仅代理接收投资人申请,对基金的业绩不承担任何担保或责任”。
银行也提交了视频,视频中证明了工作人员详细告知了投资者关于该基金的一切重要事项。
投资者却坚持自己并不知道具体的条款,签字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因此想要否定签字的有效性。
最后法院认为银行尽到了自身的卖方责任,驳回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
两个相似的案例结果却截然不同,事实表明,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