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是发卡银行直接参与信用卡持卡人的用卡过程,是降低信用卡使用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特约商户或指定储蓄所在受理信用卡业务时,对消费或支取现金金额及次数等方面感到有疑问时,可向发卡机构提出索权,发卡机构根据反映情况,按业务正常处理手续回复索权单位同意、不同意或部分同意交易金额的过程即是授权过程。
银行发卡机构对以下情况会作出终止持卡人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决定:
(1)持卡人信用卡遗失;
(2)持卡人信誉差;
(3)持卡人透支超过限额;
(4)持卡人不按期归还透支款项;
(5)伪、冒卡;
(6)持卡人有重大嫌疑、涉及重大案件。
以上这些情况的信用卡由信用卡发卡机构汇总、编制卡号名单。由各城市发卡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全国信用卡管理中心传递作停止使用信息,由全国管理中心将其汇总,编制成信用卡止付名单(通常称黑名单)传送至各发卡城市。止付名单传送完毕之后,某一城市发卡机构的止付卡将在全国执行止付。假设A、B、C、D四个城市于某日向全国信用卡中心发送各自止付名单,A城市28条,B城市11条,C城市15条,D城市9条,那末经过止付中心汇总而回送止付名单时,每个城市的发卡机构都能得到包括其他三个城市的止付信息在内的所有信息。
依次类推,即持卡人向发卡机构挂失的信用卡卡号,一旦登入止付名单,就将在全国的发卡城市中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