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兴系百亿私募实控人失联,老百姓很无辜:说好了钱都托管在上海银行的,怎么就没了?于是到上海银行讨要说法。
上海银行更无辜:这钱我们只是托管,根据私募股权基金的指令划款,划走了就与我们银行无关了。
到这里,恐怕老百姓还是不明白,会质问:他们让你划款给骗子公司,你们也划款?
我不妨告诉你,银行就是要执行划款指令的。除非全社会已经证明对方是骗子公司。但如何证明呢?即便项目方不是骗子,拿到钱之后,也有可能经营破产啊。
如果不是私募股权基金,而是私募股票基金呢?就很清晰,划出去的钱,在股票账户,股票亏了还是赚了,一目了然。
问题是,如果这个股票账户买的都是长生生物呢?或者都是*ST烯碳、*ST吉恩、ST昆机、金亚科技呢?要知道,这些股票都跌了90%以上,退市后也无法收回现金了。
道理是一样的,钱买了股票,会亏得一分不剩,不认也得认了。如果钱投给其他的非上市企业呢?亏得一分不剩的概率恐怕更大,投资人必须自己认这个账。银行当然不会认账。至于投资标的好不好,不是银行的事。道理也很简单,如果一个私募基金在疫苗造假事件爆发之前买入长生生物的股票,托管银行能不给买?显然不能。
可见,私募股权基金出问题,与托管银行半毛钱关系没有。私募股权基金给了指令,让银行把钱打给项目方了,项目方亏钱了,或者跑路了,银行一点办法也没有。
还有一种可能:阜兴系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违规了,违规给出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了,但没有写在给协会备案的正式合同里。这时候,就是营销违规或犯法了。投资者只能自己去协会网站查正式合同。其实也要有个常识,高收益还保本保收益的都是骗子(民间信用除外)。
既然托管银行一点用处也没有,那还要托管行干什么?更荒唐的是,募集期间,现在还要求要有个募集监管银行。
也许,是怕私募股权基金在募集期或募集后投资前把钱挪走?这也太低估骗子的智商和情商了。要知道,在以上两个环节卷款潜逃是犯罪,要是把钱给了项目,项目把钱亏了,就貌似天经地义了。即便跑路,也是先把钱给项目,让项目跑路。私募股权基金不会傻到在募集期跑路。一个没有意义的监管环节,对骗子毫无用处,给好人徒增麻烦。
现在,尴尬了。很多银行停了私募股权基金的托管了。不赚钱的事情,还惹一身骚,哪个银行愿意碰呢?这时候,基金业协会还真的没必要呼吁银行来做什么,直接取消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备案的募集监管和托管要求,自然就解决问题了。
那么,是不是完全不管呢?当然不能!可以协同银监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的产品类账户,实施划款限制:对私划款,设置单笔限额和年度总额;对公划款,提供合同;证券账户还款,无限制。不要再提托管行或募集监管银行这个概念了,只是对划款给出规范要求即可。
我呼吁:私募股权基金的银行账户,不要加个监管或托管的虚名。容易被坏的私募利用,借银行之名骗老百姓;对不需要骗人的好私募来说,纯粹是徒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