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欧女士15日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称,自己连信用卡的影子都没见到,信用卡就被激活并欠款人民币19891.04元。她向银行方反映,却被告知让其先还清欠款,再等案件处理。
据欧女士介绍,去年12月17日,她在莞城文化广场沃尔玛超市购物,一名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她推荐办理信用卡,“当时说用交行信用卡在超市埋单,买100元送50元。”欧女士觉得挺优惠,当即就填写了信用卡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称能在10至15日内收到信用卡。
欧女士此后也没留意这事。今年3月22日,远在广西老家的父亲给她打来电话称,家里收到了银行发来的信函。记者看到该信函上写明“我部是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直属的反欺诈司法组,因持卡人长期联系困难,并长期拖欠欠款,现怀疑持卡人属恶意透支并涉嫌诈骗活动”,另一封律师函则写着“您向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申请的信用卡已经发生严重还款延滞,截止到3月25日,欠款金额本息及费用为人民币19891.04元。”此外,记者还在银行提供的账单明细上看到,信用卡是在去年12月27日被激活,当天该卡就被人在ATM机上提现了2000元,随后又被提现5500元。今年1月5日以后,该卡消费地址显示都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
“我从来没收到信用卡,怎么会欠费呢?而且我没有去过平南县。”3月23日,欧女士去公安机关报警,并联系了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说会进行调查,但让我先还钱。我没有答应这个处理方案,至今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说法。”
欧女士的卡是如何被激活的呢?记者昨日采访了交通银行东莞分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林小姐表示,欧女士的信用卡是否被盗刷还有待警方调查,银行方面愿意配合警方调查。如欧女士对消费有异议,建议欧女士报警,并申请走司法程序。至于记者提出的问题,由于信用卡具体工作由上海总部负责,事件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需3到5个工作日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