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博
来源:任博宏观论道
原标题:一文读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正文】
(一)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普遍在50%以上
从国外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在经历长达20余年的息差收窄过程中,其非利息收入的地位也在逐步提升。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浪潮以来,随着金融脱媒进程的日益加快,国外商业银行开始思考业务转型方向、加快产品创新和技术变革、调整风险偏好,而低风险低资本耗用的中间业务便是主要努力方向。目前国外很多银行的传统利差收入占比已降至50%附近,这意味着非利差收入在这些银行的收入结构中已经占到了半壁江山的位置。
(二)国内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虽有波动,但上升趋势明确
站在国内银行的角度来看,虽然过程上有些曲折且波动特征明显,但方向基本是明确的。例如,2013年以来国内商业银行净息差已由2012年的2.75%降至2017年的2.10%,与此相对应国内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从过去的较低水平一路升至2016年的23.80%。
不过经历2017年的严监管后,诸如资管业务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受到的冲击较为明显,使得非利息收入占比降至2019年的21.93%的水平。
(三)国内51家上市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整体分析
从51家上市银行的2019年数据来看,国有六大行、9家股份行、26家城商行以及10家农商行的中间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分别为16.36%、23.70%、9.96%和4.26%。其中国有大行中,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从高到低的银行依次为建行(19.46%)、交行(18.77%)、工行(18.20%)、中行(16.32%)、农行(13.86%)、邮储银行(6.17%)。
1、股份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普遍在20%以上,明显高于其它银行
有7家股份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20%以上(位居51家上市银行前8),其中民生银行为28.98%、兴业银行为27.40%、平安银行为26.63%、招商银行为26.51%、中信银行为24.73%、华夏银行为21.26%、浦发银行为21.21%。其它2家上市股份行中,光大银行为17.44%,浙商银行为9.88%。
2、城商行差距较大,宁波银行的优势最为明显
宁波银行的优势最为明显(也是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超过15%的唯一1家城商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超过12%的城商行主要有宁波银行(22.19%)、哈尔滨银行(14.72%)、江苏银行(13.39%)、徽商银行(13.36%)、天津银行(13.29%)、上海银行(13.19%)、青岛银行(12.65%)、南京银行(12.47%)、晋商银行(12.28%)。
因此对于地方性银行来说,中间业务收入已经成为其营业收入结构中的一个明显短板,相较股份行来说,其整体提升空间至少在10个百分点以上。
(一)基本内涵
1、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传统利差收入(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亦称中间业务收入)以及其它。其它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总损益以及其它业务收入。
2、由于会计准则的变化,上述不同科目之间有时会进行此消彼长式的口径调整。例如,IFRS9导致原金融投资中利息收入的一部分被移至投资收益科目,而信用卡现金分期收入也可以在手续费收入和利息收入之间进行转换。
3、严格来讲中间业务是我国的特有称呼,是一个舶来品,实践中有人称其为表外业务,有人将其归为收费业务。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在第3条中规定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银行卡、代理发行政府债券和外汇买卖、代收代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等在内的中间业务,算是在法律上第一次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4、实际上早在2004年国内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便已涉及九大类420多个品种,如工行的现金管理、本币结算清算、资产托管、财务顾问;农行的代理保险;中行的信用卡、国际保理业务;建行的委托贷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信银行的出国留学金融服务业务以及招商银行的“一卡通”、“财富账户”等业务。
5、中间业务具有资本占用低或不占用、稳定性好、持续性强、风险低、不亲周期等特点,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与其表外业务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通常情况下,中间业务品种较为丰富、占比较高的银行可以获得更高的ROE,其在市值上也更能获得认可。
6、收入结构也是广义资产负债结构的一部分,考虑到收入结构基本可以反映出业务结构和风险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折射出银行的经营管理理念、风险偏好、持续发展能力、产品创新和综合竞争能力、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等等。因此,中间业务收入一定程度上和商业银行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正相关。
7、这里需要特别区分一下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虽然二者在口径和范围上重合度较高,但严格来讲二者有一定区别:
(1)表外业务从会计核算的口径出发,即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
(2)中间业务则主要基于业务类别,具体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隶属于广义表外业务。
8、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也没有呈现一定的不亲周期性,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曾大幅下降,这本身说明我国中间业务收入存在不小的水分,整体上看仍然未摆脱表内业务的束缚,真正的中间业务仍然需要努力拓展和挖掘。
(二)关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相关政策信息汇总
2002年的“爱立信倒戈事件”(即相关客户因国内银行无法提供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而转向外资银行)、中国加入WTO以及外资银行进入的背景下,成立之初的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开拓中间业务收入是给予明确鼓励的,且心情较为迫切。这些政策精神可以详见于当时的各类政策文件、相关会议及主旨演讲(如2003-2005年刘明康主席、唐双宁副主席的系列讲话中)。
(三)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违规案由说明
不过自2015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些乱象开始给予关注,并针对其做出了一系列处罚决定。具体处罚理由主要有:
1、违规虚增中间业务收入。
2、中间业务收费质价不相符。
3、借助第三方网络借贷平台,违规吸收存款及收取中间业务费用。
4、违规将贷款利息分解为中间业务服务费用收取。
5、以贷收费和违规收取中间业务服务费。
6、中间业务资金违规存储。
7、中间业务收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四)中间业务收入的分类
中间业务收入的分类是一个技术活。应该说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中间业务的口径并无统一标准,如实践中有些银行会将理财归于托管业务或代理业务,也有些银行会将银行卡业务归于代理业务等等。
关于中间业务的定义和分类,大致有两个政策文件可以作为参考:
1、2001年央行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中间业务的定义、基本内涵和范围,即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同时将中间业务分为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和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两大类。
2、2016年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但直到目前为止这份政策文件的正式稿仍未发布),在延用表外业务之前定义的基础上,该文件首次根据业务特征和法律关系将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和其它等四大类:
(1)担保承诺类业务主要包括担保类、承诺类等按约定承担偿还责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销售与购买协议以及贷款承诺等),需要承担信用风险,部分业务需要占用资本。
(2)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主要是指委托与代客业务两类(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非保理财、代客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不计提表外信用风险(前提是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
(3)中介服务类业务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中的财务顾问咨询业务、资产托管业务以及代理收付、各类保管业务等,是银行从事的不计提资本的真正中间业务。
(一)分析对象:21家上市银行(5家国有行、9家股份行、7家城商行)
1、根据前面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情况,我们选择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21家主流上市银行作为分析对象(具体包括5家国有大行、9家股份行和7家城商行),这21家上市银行的2019年中间业务净收入合计为8940.46亿元,较2018年8171.65亿元同比增长9.41%。
2、21家上市银行中,2019年中间业务净收入增速超过10%以上的银行有10家,从高到低依次为宁波银行(34.34%)、中信银行(25.34%)、平安银行(17.40%)、光大银行(17.17%)、兴业银行(15.59%)、江苏银行(15.33%)、南京银行(12.72%)、徽商银行(12.36%)、建设银行(11.58%)、农业银行(11.24%)。
3、从各银行对比来看,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和宁波银行要比同规模的银行实现了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例如,招商银行的中收规模明显大于交行、平安银行的中收规模明显大于光大银行以及宁波银行的中收规模明显大于浙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和南京银行。
(二)中收结构:银行卡(含信用卡)、结算类和代理类中收贡献较大
1、国有大行的中收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银行卡手续费(含信用卡)、结算类业务和代理业务,合计占全部中间业务收入的70%左右。这里的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代销、代客交易、资产管理等,结算类业务包括结算、清算和现金管理等。
另外,投行(财务顾问咨询和承销)、托管以及担保承诺类业务创造的中收约占全部中收的20%以上。
2、对股份行而言,银行卡手续费约占全部中收的55%以上,代理业务占比10%以上,二者合计比例达到70%附近。另外托管类中收、投行中收、结算中收以及担保承诺类中收合计占20%以上。
3、对城商行来说,其40%左右的中收依赖于代理类业务,20%左右依赖于银行卡手续费,15%以上的中收依赖于投行类业务,另外15左右的中收依赖于结算类业务、担保承诺类业务、托管类业务等。
综上,全国性银行由于客户基础较为雄厚,中收业务类型也比较丰富,除传统的银行卡业务、结算类业务以及代理类业务外,诸如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以及托管等业务也均有一定地位。对于股份行来说,其客户基础同样比较雄厚,银行是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因此目前其近60%的中收依赖于银行卡(特别是信用卡)、10%以上的中收依赖代理类业务。
但是从城商行的角度来说,其客户优势没有那么明显,所以大部城商行的中收主要依赖于代理类业务(含资产管理),如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与宁波银行均在50%以上。当然,也有部分银行由于客户基础较好,其银行卡手续费贡献比例比较高,如宁波银行(超过30%)和上海银行(超过25%)。
(三)2019中收增长主要依靠银行卡、结算以及代理等传统业务
1、从2019年主流上市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动力来看,仍然主要依赖于银行卡手续费、结算类中收和代理类中收等传统业务。诸如资产托管、资产管理等其它中收的增速为负值。当然也有例外(如浙商银行2019年承销业务中收同比大幅增长79.34%、中行2019年顾问咨询类中收同比增长25.81%)、。
2、需要提及一下宁波银行,2019年宁波银行的咨询类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9.23%、银行卡手续费同比增长55.05%、代理类中收同比增长31.07%、担保承诺类中收同比增长12.425、结算类中收同比增长10.31%。
(一)中收业务必须坚持“传统是根基、创新是引擎”的两条腿战略
1、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结构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上共性特征更为突出,更多的中收业务主要依赖于银行卡(信用卡)手续费、结算类业务和代理类业务,而投行类业务、托管类业务、担保承诺类业务以及其它中收业务的贡献比例仍然比较低。
2、从历史角度来看,2000年以前国内银行开展中收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中收品种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委托贷款等方面。2000年以后,国内商业银行的中收业务开始将防范风险、增加收入作为主要目的,于是代理保险、代理基金、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高收益业务类别逐渐成为发展重点。
3、特别是从近几年中收业务的增长动力来看,战略上屡屡被地方性银行摒弃的银行卡手续费业务等正在成为全国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最大增长动力,与此相对应的是全国性银行在传统结算类中收业务上也获得了可观的增长。
因此从过去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和目前的现状来看,商业银行中收业务需要坚持“传统是根基、创新是引擎”的两条腿战略,更为重视银行卡(信用卡)手续费、结算类以及代理类等传统中收业务,同时从中长期角度,步步为赢、主动发力投行、托管类等创新中收业务。
(二)国内商业银行在中收业务的实践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我想从上面的中收业务品种和结构分析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的中收业务主要有创新不足、品种较少、认识比较浅显等不足,此外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1、多数银行仅下达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的具体量化指标,但没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也没有系统的中收拓展规划,且由于中间业务收入的实现往往散落于不同的部门,使得分支机构在真正拓展时往往无所适用且动力不足。这种背景导致目前的中间业务收入多数还只是依赖于表内业务,没有真正独立出来,且当表内业务受到压制时,中间业务往往也难以幸免。特别是,多数地方性银行并未拥有中收业务增长的长期持续推动力。
2、中间业务具有轻资本、轻风险、不亲周期的特征,但并非真正的无风险业务。需要认识到中间业务的开展仍然需要承担诸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等。比如中行的原油宝事件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3、中间业务是带有高技术含量和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轻型业务。特别是相较于传统表内业务来说,中收业务由于涉及领域广、对业务素质要求高,因此在拓展时难度更大。但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拓展中收业务的人员大多是传统业务拓展人员,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也会导致事倍功半。
4、相较于传统业务具有业绩见效较快、初始投入成本不高以及收益可量化可视等特征,中间业务则具有投入成本高、见效时间可能持续较长以及收益可能在很一段时期不可量化等特征。因此在起始阶段商业银行往往没有动力。但是考虑到中间业务的轻资本特征,意味着一旦中间业务进入正常可持续的轨道,那么其所带来的性价比将是非常高的。
5、与20世纪之初的那一波外资开放进程相比,如今金融开放的局面重新进入加速通道,很多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有所放开,先前中收产品的匮乏性用在如今的中间业务领域相信仍然适用,国内商业银行应要认识到这种危机。具体来看,除在银行卡、结算类等传统中收业务方面继续发力外,国内商业银行在咨询服务类、投融资类、金融衍生工具类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含量较高的中间业务领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而诸如现金管理、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兼并收购、私人银行、直销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业务、平台撮合等政策允许、市场需求大的中间业务依然处于低级发展阶段,因此这些均应作为商业银行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