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赣州、宜春、新余、抚州5地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开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首次贷款
步骤一:学生登录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步骤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步骤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说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身份证复印件,请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步骤五: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就读高校报到,就读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
2.续贷
步骤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借款学生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须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如共同借款人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须一同前往)
步骤三: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工作人员录取电子回执。
目前除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黎川县外,其他县(市、区)续贷可选择远程受理。
(1)远程办理的学生需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
(2)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果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并确认合同信息后,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学生在线系统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认证成功后,返回学生在线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4)远程续贷申请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会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收到短信后,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3.特别说明: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同时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其他具体事宜请详询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
(二)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6地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步骤一:学生申请
1.办理银行卡。首次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
2.线上申请。登录“e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步骤二:资助中心审核
1.首次申请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教体局窗口提供纸质表,学生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2.续贷学生只需登录“e百福”线上申请,由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步骤三:签订合同
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e百福”,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步骤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学生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就读省外院校的学生可登录“e百福”自行下载电子回执,打印并由高校盖章后,在“e百福”中拍照上传回执。
步骤五:银行放款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金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十一、借款学生何时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后开始还本付息,毕业后5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十二、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