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您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款金额小于全部应还款额的,全部交易款项自消费入账日起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按月计收复利。我行利率基准为每日万分之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为18.25%,折算公式按年利率=日利率*365计算),我行有权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浮动,最终实际利息请以账单为准。
以下这个例子将有助于您了解计息规则(以每日万分之五的基准利率为例):
假如李先生账单日为每月7日,1月账单全部应还款额为人民币10000元,账单明细为1月5日消费人民币10000元。李先生在到期还款日还款8000元,由于他没有全额还款,2月账单银行将扣收利息122元,计算方式如下:
10000×0.5‰×22(1月5日至1月27日共22天)+2000×0.5‰×12(1月27日至2月7日共12天)=122元。
2、透支取现、现金转出(溢缴款转出除外),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自入账日起开始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按月计收复利。基准日利率为万分之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为18.25%,折算公式按年利率=日利率*365计算),我行有权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浮动,最终实际利息请以账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