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信用卡已经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无论是信用卡“周X半价”促销,还是信用卡的消费积分,都是很不错的活动,特别是提前消费的模式,让更多的投资者方便日常的资金周转。那么有不少的持卡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持卡人去世后,信用卡账单究竟由谁来偿还?
持卡人如果是突发疾病死亡、车祸等等意外死亡,那么因为信用卡欠的钱由谁来还,就成为了一个较大的问题。持卡人不小心死亡后,银行是不会马上得知相关信息的,到了信用卡还款日没有还款,只会当作是逾期进行罚息处罚。除非是银行得知了持卡人离世的消息,或者是信用卡欠款金额由于罚息的原因越来越多,就会直接派相关专业人员现场询问情况。
这时已经离世的持卡人,往往会有一定的欠款债务需要偿还,有的人可能会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实际上这样想是不对的。骑牛看熊查询到《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通过相关的条例不难发现,欠款的当事人离世后,如果有继承人,首先要将持卡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还清,然后才能进行继承。要是还有欠款没有补足,将会涉及到继承人是否要偿还的问题,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骑牛看熊认为这种现象,容易出现在夫妻、生意伙伴等等情况,这时就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以证明自己与离世的持卡人没有共同欠债的关系,这样才能撇清关系,否则剩下的欠款需要由“另一方”补齐。
如果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或者没有继承人的情况,银行将会以法律的名义将持卡人生前的所有财产进行拍卖,通过所得进行偿还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这时如果拍卖的财产有多出来的钱,将会上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如果拍卖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欠税款和债务,银行就只能把这部分剩下的欠款当作“坏账”处理。
法律上对继承人的定义上,并非只是父母、兄弟、姐妹等等关系,而是具有合法继承财产的受益人。骑牛看熊认为除了有通俗意义上的血缘关系,还有持卡人生前立下遗嘱的指定受益人,要是所欠债务超过了当事人生前欠款的数额,是可以选择不继承这笔遗产的,那么银行只能作为坏账处理。
如果出现了还债之后还有剩余,绝大多数的继承人会主动承担这笔遗产。只不过现实中,很容易出现其它“隐藏”债务,一旦继承人承认自己的合法关系后,之后冒出的这些债务可能也会揽到自己身上。特别是拍卖期间的价格和预估时的价格,常常会有很大出入,这就会直接导致实际拿到手的遗产会较少,这也是继承人需要考虑清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