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钢城派出所接到鞍山某银行工作人员报案,他们银行的女客户、持卡人32岁的张某,从2011年2月开始拖欠银行信用卡本金人民币10425元,透支利息、滞纳金等共计人民币1304.68元,截至目前,共计欠银行方面人民币11730.32元。银行多次催收,她均未还款。另外,银行给警方提供的张某信用记录显示,张某在多家银行也存在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
民警于伟、康平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周密细致的排查,近日,民警发现,张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于伟、康平随即赶往了解情况,得知该案件已经调解。
为了稳住张某,民警康平决定拨打张某留下的手机号码,康平在通话中称自己是办案民警,前几天调解的治安案件有法律手续需要张某签字,张某放松了警惕,向康平提供了她的具体位置。随后,民警于伟、康平立即赶赴女子家,在女子家附近,将张某抓获。
办案民警在审问张某时发现,张某并不了解自己透支银行钱不还的行为是违法的。她甚至反问民警,当初办理信用卡时,银行方面不是说可以透支吗,怎么会报警抓她呢?
经过讯问,张某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还供认,她还有两张信用卡累计拖欠本金10000余元未归还。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铁东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仔细询问张某是如何办理的信用卡,张某说,几年前,她在站前的街头上,看到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办理信用卡,她就申请办理了。当时她对于信用卡使用的注意事项根本不了解,也不知道有还款期限等。此外,民警发现,张某一直无业,但她申请的信用卡,填写的单位是鞍山某装修公司。民警提示银行方面,对于申请办理信用卡的人士,银行方面应当加强审查,对于那些可能存在无力偿还的人员,银行一方应当慎重考虑是否发放信用卡,避免像张某这样的事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