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收到了银行通知,称其办理的信用卡欠款数万元。从没办过信用卡的吴女士一头雾水,原来是王某冒充吴女士的丈夫办了这张卡,并恶意透支。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事情得从去年7月说起。当时,家住忠县忠州镇的吴女士接到了某银行的通知,称其信用卡已欠款数万元,请及时还款。吴女士纳闷了,她何时办过信用卡?
为探究竟,吴女士急匆匆赶到银行查询。她发现,信用卡申请表上直系亲属联系人一栏,王某竟然“变成”了自己的丈夫,“他假冒我丈夫办理了这张信用卡,太可恶了。”
原来,早在2011年6月,王某通过朋友向吴女士借过钱,并称愿意把名下的小轿车作为抵押过户给吴女士。于是,吴女士答应借5万元给王某。
然而,在办理保险过户时,吴女士没料到自己的疏忽让王某钻了空子:由于吴女士有事在身,直接让王某拿着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相关事务。
车辆过户给吴女士后,王某称在外省有个工地需要用车,让吴女士先将车借给他。吴女士没想太多,并将车辆行驶证留在了车上。
谁料,同年7月6日,王某便冒充吴女士丈夫的身份,用吴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汽车行驶证找到在银行工作的朋友违规办了张汽车信用卡,之后多次持该卡消费和取现。截至去年12月5日,王某透支本金22268元及产生的利息、手续费等共计35663.7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罚金。
法官提醒:近年来,居民身份证件及身份信息被盗用的事情屡屡发生。为此,广大市民应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不要轻易将这些身份证件借与他人。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文字的地方标明用途,同时加上“再复印无效”字样。该案王某冒充吴女士丈夫,办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直接导致吴女士在银行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同时王某冒充其丈夫,对吴女士个人名誉及家庭也都造成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