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透支都是犯罪的,只有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量,才属于恶意透支。小编提示:切不可打法律的插边球,良性用卡,合理消费。
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且透支金额(不含滞纳金、利息等)在5000元以上的,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
“持有信用卡并有以下行为的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虚构其身份进行透支;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仍进行透支;
行为人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后,又进行多次或大量透支消费的;
行为人在透支后大肆挥霍,大大超过其实际支付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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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透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导致透支款项无法归还的。”
法律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如果出现自己被怀疑发现有恶意透支的行为应做好如下工作,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1.配合公安机关,查清行为人申领信用卡时的信息真实性、历史还款记录,及还款能力。
2.配合公安机关,查清行为人透资款项的用途。未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再次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未还款原因。
3.与发卡银行配合,积极还款,如不能还款,要向发卡银行表明积极还款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