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后果严重,那么如何评定恶意透支呢?平时用卡无意的一个小行为会不会被认为恶意透支呢?
小简这就给大家讲讲:
一、银行会怎么判定恶意透支行为?
1、持卡人超过了信用卡透支限额刷卡,且超出金额很大的,很容易被银行认为是在恶意透支信用卡;
2、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偿还透支款本息,之后又继续透支的,很容易被银行认为是在恶意透支信用卡;
3、利用信用卡预授权和POS机进行大额套现,很容易被银行认为是在恶意透支信用卡。
二、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依照《刑法》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9年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一)恶意透支有两个限制条件: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2、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接到两次有关通知或者文书,收到催收后在三个月内如数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二)恶意透支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一定要避免!
三、构成恶意透支的数额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1、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大;
2、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巨大;
3、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一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
四、信用卡恶意透支如何处罚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