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杭州海关、南宁海关对外宣布联合破获一起电子烟弹(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大案。在浙江绍兴,广西防城港,广东深圳以及湖南邵阳等地开展抓捕,打掉电子烟弹走私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扣电子烟弹4500条。
据了解,此次抓捕行动由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部署,行动得到了深圳海关缉私局,浙江、广西、广东、湖南地方公安和烟草部门大力支持。初步查明,涉案电子烟弹是在境外生产的,由走私分子通过航空渠道将电子烟弹运到越南。2019年下半年以来,广东两个走私团伙互相勾结,从越南购买电子烟弹并经广西中越边境非设关地偷运入境,然后运往浙江、北京等地销售牟利。初步证据显示,自2019年8月以来,上述团伙共涉嫌走私电子烟弹案值650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类似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一种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烟油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一直以来,商家都以电子烟弹健康无害为卖点,但是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别检验,“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属于烟草制品。因此“烟弹”被称作“加热不燃烧卷烟”,除焦油含量相对较低之外,与传统烟草制品基本无差,危害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