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路立交桥上公交车频遭钢珠射击事件有了结果。昨天凌晨,江岸警方抓获射击者陈某。目前,嫌犯陈某因涉嫌破坏交通工具被依法刑拘。
2月15日以来,黄浦路立交桥上下桥路段公交车车窗频遭射击,江岸警方闻讯展开调查发现,公交车是被钢珠所射,发射器应该是弹弓或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装置。民警实验发现,距离现场20米左右的一公寓3楼窗口是最佳发射点。民警对该公寓住户逐户排查的同时,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录像和200多辆公交车车载监控录像,寻找作案人。
前晚10时许,又有两辆公交车在黄浦路立交桥被人射破车窗。专班民警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发现了一个熟悉面孔,他姓陈,专班民警对公寓住户调查时就觉得他十分可疑。
昨天凌晨,正在办案的民警“意外”发现,一名凑在调查民警附近“看热闹”的男青年很像陈某。民警将其控制住后,从他的摩托车内发现了作案用的弹弓和10余枚钢珠。陈某交代,他用银行信用卡透支了11万元,花完后无力偿还,最近不断接到银行催款通知,心情郁闷。于是,他用从网上购买的弹弓,以向立交桥上行驶的车辆发射钢珠“取乐”。每次车辆被他的钢珠击中并停靠路边后,他都上前“围观”。
【法规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