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已透支欠款累计52561.57元,银行多次上门、电话催款,银行无奈之下于今年4月份向秀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王某目前已被刑拘。
王某今年40岁,是秀屿区埭头镇人,在镇里开了一家小超市。由于他经营不善,生意日渐衰落,即将面临破产。2009年3月,当他听朋友说通过信用卡可以取现,并且在消费时也不用支付现金,就想办信用卡套现周转生意。次月,王某向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除了用于改善超市窘境以外,他也多次持卡到娱乐场所和购物商场刷卡消费,过起了富翁的生活。
起初,王某还能在信用卡规定的期限内还款,不过一年后,他就没再还钱。银行多次上门、电话催款,可王某以临时有急事或人在外地等理由耍赖不还。至案发前,王某已透支欠款累计52561.57元,银行无奈之下于今年4月份向秀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王某目前已被刑拘。
郑某是秀屿区月塘乡人,2009年3月份,她向银行办了两张信用卡,信用额度均为20000元。截止到今年5月23日她已恶意透支人民币30868元,加上利息及滞纳金欠款共计10万余元,银行几次给她打电话、发短信甚至上门催收欠款,可郑某都不归还,银行无奈之下只好报警。
月塘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上门进行调查,促使涉嫌信用卡诈骗的郑某于6月12日到该所投案自首。目前,郑某已经返还银行本金,被取保候审,年仅29岁的她由于恶意透支,需要等待法院对她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