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心窍购买他人80张身份证办理146张信用卡实施诈骗,日前,法院判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2009年9月29日,朱奇(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朱奇从武汉购买了80张不同姓名的真实身份证,持这些身份证到南昌办理信用卡,然后再回湖北将信用卡用作诈骗的收款工具。
2012年7月17日,朱奇和女友邱某来到南昌,邱某持喻某等27名女子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了146张信用卡。7月21日,民警在南昌火车站广场抓获朱奇。
西湖区法院一审认为,朱奇伙同他人非法收集他人身份证,又违背他人意愿并使用他人身份证申领信用卡,骗领信用卡达146张,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