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电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了解到,从5月开始,新疆电力用户的用电交费信息将正式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意味着一旦用电用户拖欠电费,相应的记录可能会反映在相关的征信报告中,该报告将影响个人或企业的生产。
据了解,电力客户交费信息参与银行系统信用信息服务业务数据共享后,可以为银行提供原始的电数据信息,以生成用户的电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
据国家电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黄华介绍,将用电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电费欠款、窃电、违约用电的限制和监管,进一步改善用电用户对诚实用电和支付费用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优化和改善商业环境。
据了解,国家电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于2019年签署了《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到2020年底,实现双方网络及数据联通。目前,数据推送测试已经完成。双方将通过合作,共同促进社会商业环境的优化,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探索芝麻信用的应用,发改委“信用中国”、“信易贷”和中电联电力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指导作用,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