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在信用卡的利率标准、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违约金和服务费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交易信息等九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通知》在2017年1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从《通知》的内容我们不难看出:信用卡产业将从跑马圈地走向精耕细作。
截至2015年底,我国信用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3.9亿张,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余额为3.1万亿元,占国内居民人民币短期消费贷款比重约75%,对扩大消费、便利居民日常生活和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的信用卡市场也存在明显的问题:监管规则对信用卡的利率、收费等内容等规定过于细致和固化,导致各种信用卡产品和服务都大同小异,缺乏自己的特点。各发卡银行更多的是通过开卡礼、刷卡优惠等跑马圈地的方式来吸引用户,而不是费率、服务等信用卡本身的内容。
《通知》执行后,各发卡银行将在信用卡的费率、每日取现金额、最低还款额等方面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势必会推出更多有特点的信用卡产品和服务,向精耕细作转型和升级。
持卡人将能享受到更加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例如,持卡人可以根据个人偏好、资信状况和还款习惯等,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利率、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相关信用卡产品;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的限额提高了,可适应其临时或紧急用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