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0后女大学生为贪图享乐,竟然办了17张信用卡用于透支消费,宝山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张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07年1月,学校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的小张无所事事,但对潇洒消费非常眼热,在父母处拿到的一点生活费远远不能满足她的消费欲望,截至2008年5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在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民生银行等地办理了17张信用卡,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银行本金共计9万多元用于挥霍,后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予归还。
小张到案后,她父母才为她归还全部透支本金及大部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