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2018年12月1日起,最高院和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正式生效了,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把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从过去的1万元,提高到5万了。而且只看本金,不算利息和违约金的。也不合并计算,每家银行各管各的。所以说,假如你手里的信用卡单张逾期金额不足5万,那你完全不用担心犯罪的,努力赚钱还钱就行。至于催收人员吓唬人的要坐牢什么的,不必理会就行。
那么,逾期超过5万的属于么?
信用卡诈骗规定在刑法196条,里面规定了4种情形:
1、伪造信用卡。2、使用作废信用卡。3、冒用别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信用卡。
很显然,前三种我们涉及不到,典型的技术性犯罪。我们欠钱还不上的,仅仅是涉嫌第四种:恶意透支信用卡。
但何为恶意透支?后来的司法解释也继续说明了:
1、非法占有为目的。2、欠款本金超过5万。3、逾期超过3个月,经过银行2次以上催收。
又很显然,后两个条件很客观,第一个条件难证明。
何为非法占有为目的?通俗的讲:就是你借钱的时候就没打算还。可是借钱时候的心态谁又能证明呢?所以这个条件很难证明。不过后来的司法解释又继续解释了: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再次很显然,以上5种情况只有第3种最容易证明,说白了就是欠了钱之后你跑了。也就是我常常讲的:欠钱本身不犯法,但是如果欠钱之后你跑了,那法律默认你借钱本身就不想还,默认你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从而涉嫌信用卡诈骗。
所以,关于欠了信用卡还不上是否属于信用卡诈骗这个问题,用我经常讲的一句话形容就是:信用卡逾期之后,只要你可以积极正确的面对催收,是完全可以避免信用卡诈骗犯罪的。
明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