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串通在知名网站虚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QQ发布虚假信息,以帮助客户代办信用卡收取中介费方式骗钱。涉嫌诈骗罪的陈明飞、苏文荣、陈明艺、苏有福被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日前,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8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至8000元。
陈明飞和苏文荣等人都是福建省安溪县长坑乡的村民,2012年春节过后,他们串通后,在互联网上虚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办信用卡,通过上网发布虚假信息,表演起骗取客户钱财的把戏。
2012年4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想申办信用卡的上海市民孙女士,通过互联网百度搜索,找到一家名为洪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办信用卡信息,通过该公司在网站上所留的QQ号,孙女士与该公司的一服务员取得联系。
“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帮助客户代办信用卡。”几经QQ交谈,孙女士对该公司产生信任后,提出申请办理额度10万元的工商银行信用卡,该公司提供账号后,孙女士汇500元作为申请办卡的工本费,同时按要求提供个人资料。随后,陈明艺以公司“吴经理”的身份通过手机与孙女士联系。“你汇的500元工本费收到了,但还要汇2000元作为公司办卡的利润费。”孙随即按要求汇了2000元。
过了没多久,苏文荣以送卡人的身份打手机给孙女士。“我是你银行信用卡的送卡人,你的信用卡已办好,但你要交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卡送到后这1万元当场还给你。”孙就按要求又汇了1万元。10分钟后,孙女士又接到送卡人的电话:“我和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过来,为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安全,你也要给他汇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急于想拿到银行信用卡的孙女士,马上赶到附近一家建设银行的ATM机上,又汇了1万元。钱汇出后孙打电话给“吴经理”想问明情况,可“吴经理”告诉他:“工商银行为了证明你有还款能力,你还必须汇10万元信用卡额度30%的保证金3万元到公司账户。”这时孙女士感觉似乎受骗上当了,她向“吴经理”提出信用卡不准备办了,希望退还已支付的钱款,这时“吴经理”突然挂了机,再拨打送卡人的手机,也已停机了,孙女士上QQ想问个明白,但她的QQ号已被列为黑名单,没法再与该公司联系,孙某遂向奉贤警方报案。
奉贤公安分局民警不久便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一商品房里,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明飞、苏文荣、陈明艺、苏有福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案发后经立案侦查,这一犯罪团伙从去年3月至5月的2个多月,通过这种行骗手法先后作案11起,共骗到人民币1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