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抚顺望花警方把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犯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及时组织警力到各银行网点进行走访调查,挖掘线索,先后抓获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犯罪嫌疑人13人,追缴现金50余万元,规范了信用卡管理和使用秩序。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交通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持卡进行透支,连同利息及滞纳金达人民币4万多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讨,均逾期3个月以上未还。望花分局工农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在顺城区河北乡龚家沟4组一平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32岁的河北保定人刘某威向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后通过刷POSE机购物和透支现金等手段,进行恶意透支,截至2010年9月,透支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1.58万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仍未归还。今年8月3日,望花分局网警大队和巡警大队联手行动,在东洲区平山街将诈骗犯罪嫌疑人刘某威抓捕归案。
经侦查,在新抚区粮栈街丰泰商务宾馆内,抓获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徐某艳。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徐某艳对2009年4月份,利用自己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2.45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根据2010年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1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可认定为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