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自学伪造技术后,伪造信用卡成功取款164万元人民币。近日,男子林某被控伪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据了解,林某此前在公安机关供述称,去年6月至7月在珠海的一个月里,为了伪造银行卡,他在网上花两千多元买了两个读写卡器,共伪造了100多张银行卡,并在网上自学伪造技术。他将辉哥转来的韩国居民的银行卡信息,通过读写卡器写入辉哥给他的银行卡中。
伪造好卡后,林某交给辉哥指定的手下到银行柜员机取钱,取到的钱全部交给林某,林再将钱存入到陈某颖的卡上。
林某说,他的上下线都是通过辉哥介绍的,平时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联系。林某称自己负责转手的都是韩国借记卡,没有伪造信用卡或转卖信用卡信息。
对于四名上线,林某称并不清楚他们的基本身份。林某交代说,上线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其控制的韩国居民的借记卡信息(内部术语叫冰箱,包括户名、开户行名、韩国借记卡名、密码、韩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给林某,林某再把这些信息用手机短信发给他的下线。
林某手下还有多名下线,以东北人居多。下线再对韩国居民行骗,让韩国受害人把钱存进上述账户。
对于检方认定林某涉嫌伪造信用卡,林某表示否认,称自己只是介绍买卖信用卡,起中间运输作用,并没有参与伪造。
林某称,他曾清除两张卡上信息,但并没有改变或复制卡的个人信息。林某说,读卡器是在网上买的,操作是从网上学的。
林某还称,自己并没有在厚街公寓里伪造信用卡,也没有在卡上取款。对于160多万元的巨款,林某称是别的同伙给他的,他并不了解钱的来源,只是按辉哥的指示汇给陈某颖。住处被查获的大量信用卡他没使用过,是替辉哥保管的。
林某透露说,他每个月领取15000元的固定工资。他前后只做了两个月,拿到了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