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发卡量不断增加,其普及度也越来越广,信用卡透支案件也日益增多。近日,一企业高管被告知信用卡透支2万元后,昨天,高管盛怒之下把银行告上法庭。
据了解,唐某是一家新加坡独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信用卡透支的问题,银行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他诉求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交通费500元,误工费1000元,并登报道歉,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唐某表示,他从来未和这家银行打过交道,但2009年,银行的工作人员突然找上门来,要求他立即返还信用卡透支的2万元本金还有利息。
但唐某称,他从没有办过信用卡。他曾和工作人员去银行调查申请信用卡的相关资料,据了解,信用卡消费中的签字,根本不是他的。
唐某还称,2004年,他的第一代身份证在公交车上被别人偷走了,他就补办了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的地址也和第一代身份证上的不一样。
尽管唐某向银行解释,这个信用卡一定是被他人透支了。但2009年至2010年,唐某还多次收到了银行的催款信息。
唐某的代理律师表示,银行工作人员甚至到唐某的公司去了解情况。后来,警方通过高层,让唐某去协助调查。这让唐某在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昨天,银行的工作人员坦言,从信用卡的申请资料来看,上面的签字,的确和唐某本人的签字有很大的出入。由于这张信用卡是在2008年办理的,从银行的调查结果来看,只能看到消费明细,无法查实相关消费的监控录像,也无法查实消费的签名。银行工作人员说,我们也经过努力,但也没有办法核实卡的归属。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认可唐某的说法,愿意给唐某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愿意当庭道歉。并在25个工作日内注销唐某的信用卡,赔偿唐某精神损失费等4000元。
信用卡ABC评论:在信用卡普及的社会中,银行在注重指标的同时,应当重视质量,不然,会给消费者造成很大的困扰。同时,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一定要懂得保护,不得随意将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