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是看好这个卡可以免费洗车才办的,现在用卡还得加40块钱,我还用这个卡干什么?”半岛网友“老牛拉宝马”在半岛论坛发帖子称自己被建行龙卡汽车卡给“忽悠”了。对此,律师表示建设银行的行为属于一种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同时,相关专家也提示市民,面对琳琅满目的信用卡要冷静对待。
建行也发过年财?
农历春节前夕的一场大雪,不但给出租车带来了好生意,就连洗车行也跟着春节大赚了一笔。“冰雪天导致车很脏,打算找个汽车卡的免费洗车点去洗洗车。”网友“老牛拉宝马”也是这场大雪的“受害者”之一,但是洗车这样一件平凡的小事,却让网友在年前窝了一肚子火。
“银川西路的车之翼洗车点说不能用汽车卡,崂山区的威狮客洗车点说用汽车卡要加收40块钱。”接连两次失败的洗车经历让网友对建行汽车卡彻底失去了信心,“白白跑那么远的路不说,要是交钱我还要你的汽车卡干什么?”
后来,记者通过在论坛搜索发现,遇到此类情况的车主并不只有网友“老牛拉宝马”一个。网友“爱车如爱你”也发帖称,“绍兴路51号的速美特洗车也要加收15块钱。”“宁德路上的美鹰王洗车要了我100块!”网友“支持国产”更是气愤的称。
建行沉默面对质疑
根据网友的提示,本网联系到了建设银行青岛信用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公司的要求,要将问题发送给银行领导过目。并且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很快答复。但问题发送到指定位置后,直到截稿前也没有接到来自建设银行的任何答复。
律师:银行的行为属于违约
办卡的时候告知客户“全年洗车免费”,办卡之后却要让车主在春节时另掏腰包,建设银行的行为是否会得到法律的许可呢?带着诸如此类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单律师表示,根据信用卡的相关特性,银行可以理解为债务人,承担洗车业务的洗车点可以理解为次债务人,而持卡人就是债权人。
“既然最初已经约定了全年免费洗车,那银行就要履行自己约定的义务。如果再次加收费用,这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银行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单律师表示,即使银行事先发布了公告,也只能视为其单方面变更合同,如果持卡人不同意,也是不能成立的。
专家:办理信用卡需谨慎
对此,相关专家也提示市民,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要冷静,不要盲目办卡。因为目前确实有部分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方面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加上监管部门监管的力度有限,可能存在某些信用卡有对持卡人不平等的条款,或者日后维权的困难。
文 刘冬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