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垫资转账帮人归还信用卡欠款,待额度恢复后,随即用自己的POS机刷卡,将钱转到自己的账户,如此不费吹灰之力,便可获取一笔“手续费”。合肥男子唐某是一名个体工商户,面对这样一桩送上门的生意,唐某没有多想就答应了,结果因此落入诈骗的陷阱。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
2016年6月2日,合肥男子闵某因其透支的银行信用卡还款期限已到,便电话安排朋友谢某持其信用卡前往唐某经营的个体店面,希望通过POS机套现的方式进行信用卡还款。
唐某为赚取手续费,便一口答应。唐某先是用闵某的银行卡在POS机上试刷了53元,确认卡片可正常使用后,便通过自己的手机银行往闵某的信用卡里转款14900元。
一般情况下,这笔转款到账后,信用卡透支额度可恢复,于是,唐某手握着闵某的银行卡,等待到账的消息,好把自己转出去的钱刷回来。
此时,身处异地的闵某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得知信用卡内被转进14900元后,产生了将该款占为己有的想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金钱,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