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妍出品| 消费金融频道
「消费金融频道」注意到,今日,在路锋与达飞云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民事案件中,达飞云贷被申请破产重整,申请人为路锋,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3)京01破申447号。
公告原文为:路锋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名义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现本院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通知你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后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破产申请无异议。
这意味着,若七日内达飞云贷未提出异议,达飞云贷将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达飞云贷和债权人之间长期焦灼的关系也将迎来突破口。
自2020年达飞云贷立案开始,达飞云贷奉行拖字诀,其与债权人的纠纷一直未解决。多方消息显示,自去年年底过了3年之约后,达飞云贷基本处于躺平状态,在提供债权置换方式之后就一直没其他动作了,此前签订的兑付协议也成了一纸空文。
值得注意的是,若按照企查查显示的为破产重整,那么可能比直接的破产清算更为复杂。
在破产重整期间,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某种意义上来说,破产重整是对达飞云贷的一种保护。
一般而言,若法院正式裁定对达飞云贷破产重整,那么达飞云贷的全部债务会停止计息;单个的诉讼、仲裁、保全和执行等会受到限制,财产的执行程序会中止;为了持续经营达飞云贷甚至还可以继续借钱。
不过对于债权人而言,达飞云贷破产重整也有显而易见的好处,首先也是最为直接的,没有经过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达飞云贷不能再处置资产,这可以有效限制转移资产情况的发生。
其次达飞云贷的高管们会被限制出行,不得离开居住地,也不能新任其他企业的高管,整个高管团队做出决策也受到法院的限制。
从这份破产重整的公告来看,达飞云贷的债务人主要还是希望其能够尽快清偿所有债务。
工商信息显示,达飞云贷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术平,达飞云贷共有三位股东,分别为深圳达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达飞信融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谢伟,分别持股85%、12%、3%。股权穿透显示,高云红为实控人,受益股份高达94%。
目前,达飞云贷运营平台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并伴有限制高消费,经营异常等多方面情况。在企查查的信息提示中,达飞云贷已被北京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多地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达飞云贷此前在国内总共设有27家分公司,现也已全部注销。
此前,「消费金融频道」曾对达飞云贷进行比较详细的分析,详情请看《金蝉脱壳的达飞云贷》,多方消息显示,达飞云贷正在慢慢将资产转移到深圳的公司,若如今被破产重整,能很好地遏制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