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夜身持多张信用卡出没于银行ATM机。当民警询问时,他称自己只是代人取钱。检察官说,虽然是代人取钱,也构成犯罪。目前,该男子已被湖里检察院以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取保候审。
今年6月18日,李某在莲花三村的一家桑拿房休息。19日凌晨3时,他感到肚子饿,就去江头吃夜宵。路上,一名神秘男子拦下了他,称自己手上有几张信用卡,想让李某帮忙取钱,事成后分给李某2000元。李某同意了,取钱时却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李某很不解:我只是帮人取钱,怎么构成犯罪呢?检察官说,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我国刑法中有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只要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就构成了犯罪,即使并未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