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赔钱了?赔钱了银行会负责吗?还有没有地方能说理?
近年来,关于银行理财的争议不断并引起广泛关注,以上这些问题正是投资者争议的核心点。
我们先来说说,一向稳健的银行理财为什么会赔钱。
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被区分为保本和不保本两类产品。保本理财产品一般就算发生亏损,银行也必须保障投资者的本金,拿在手里“稳稳的幸福”。但资管新规出台以来,买理财产品稳赚不赔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在2018年推出的资管新规指出,“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资管新规的过渡期是到2021年年底,这意味着,到今年年底,保本理财产品将正式推出历史舞台。
同时,净值化产品顺势而出,所谓“净值化理财产品”,就是投资收益市场化,实际上投资收益是多少就是多少,不存在固定收益的情况。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负收益的情况或会更加常见。
在2018年4月推出的资管新规,设置了3年又8个月的过渡期,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有难度是一方面,比银行理财产品转型更难的,是转变投资者的投资习惯以及对投资者普及新的投资知识。
资管新规落地后,不少投资者由于其自身认知不足、缺乏专业的理财知识,理财理到最后血本无归,沦为被割的“韭菜”。
那么,此后买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情况后,银行都不会负责了吗?什么情况下银行亦需要承担责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给出了部分答案。
2015年,62岁的王某在某银行申购100万的HT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和70万的HA基金产品。其中,前者为低风险产品,后者为高风险产品,且高于王某的风险承受能力。
王某签署电子风险揭示书,后收取分红收益5万元。2017年其申请赎回时份额约100万份,金额约80万元。此次投资出现了亏损,随后王某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本金约23万元,利息16万元并三倍赔偿68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本案投资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并非该行的代理行为导致,王某亦应对投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银行有过错,比如存在未尽说明义务,那么银行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另有一案例也为这一情况进行了佐证。
某投资者购买了银行工作人员推荐的理财产品,亏损了20万,法院判银行担责8成,理由是:投资者的评估结果为平衡型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涉案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显然不适合,但银行仍协助投资者办理涉案理财产品的购买,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了风险提示和说明义务,故可认定银行具有过错,且过错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新的投资时代,购买银行理财要谨防“入坑”。
具体如何做,业内人士提示,投资者要注意3个方面:
第一:要了解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尽可能选择银行自产自销的产品。
从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不一定是银行发行的,也可能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如保险、信托发行的产品,银行并不对产品的运作和盈亏负责。
第二:留意产品风险等级。
根据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有从R1到R5,5个等级,风险等级越来越高,收益波动也会越来越大。
第三:业绩比较基准不等于实际收益率。
业绩基准只是管理人基于对过往投资经验和产品波动的预判所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任何收益承诺。
最后还是要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