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介绍了场外类资管产品之可转债产品,本文继续介绍另一类场外类资管产品即在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发行的收益权转让产品。
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即地方金交所,是为金融资产交易提供信息和场所的平台, 目前我国的金交所主要业务领域为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金融产品交易。如果想了解地方金交所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地位,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视角来看我国的交易场所,我国的交易场所按区域划分,主要分为全国性(主要受一行两会监管)的银行间市场、沪深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以及区域性(主要受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管)的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新四板)、地方金交所(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各类交易场所。天津金交所、北金所、安徽省金交所、贵阳金交所和重庆金交所等即为我国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本文讲述的收益权转让产品即为在地方金交所备案发行的一款金融产品。
一、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收益权转让产品的法律依据:
《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清整联办[2018]2号
“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
二、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的收益权转让产品之交易架构、参与主体及交易文件:
交易结构图:
交易结构流程:
1、A公司向B公司借款,签署借款协议,留存打款凭证;
2、B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
3、商业保理公司以债权收益权向金交所申请备案收益权转让产品;
4、担保方为商业保理公司基于该产品项下的收益权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投资者通过摘牌方认购收益权转让产品。
交易资金走向:
当期资金流向:第一步: B公司→A公司
第二步:商业保理公司→B公司
第三步:投资者→摘牌方→商业保理公司
到期资金流向:A公司→B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摘牌方→投资者
参与主体:
1、底层资产参与主体:A公司(借款人)、B公司(债权人)
2、商业保理公司
3、备案登记中心
4、合格投资者
5、担保方(或有)
6、摘牌方(或有)
主要交易文件分为两部分:底层资产及担保文件、发行文件、
其中:底层资产及担保文件包括:
1、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通知;
2、借款协议及借款凭证;
3、最高额担保函及最高额担保人股东会决议。
发行文件包括:
1、产品协议(挂牌方:商业保理公司&摘牌方);
2、产品说明书;
3、项目登记服务协议(商业保理公司&金交所);
4、转让申请书(商业保理公司向金交所申请转让债权收益权);
5、受让申请书(摘牌方向金交所申请受让商业保理公司的债权收益权);
6、项目登记、结算服务协议(商业保理公司&金交所&摘牌方);
7、项目说明(商业保理公司向金交所提交);
8、挂牌方(商业保理公司)同意挂牌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9、摘牌方认购承诺函(摘牌方向金交所提交)。
三、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的收益权转让产品之交易要点:
1、XX商业保理公司以其持有的债权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向XX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债权收益权转让产品;
2、摘牌方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直接受让债权收益权;
3、担保方为XX商业保理公司基于该产品项下的收益权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的收益权转让产品之产品说明书
产品名称 | XX收益权-XX | ||||||||||||||||
产品规模 | 不超过壹亿元【¥100,000,000.00】 | ||||||||||||||||
挂牌机构 | XX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挂牌方 | XX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摘牌方 | XXXX公司 | ||||||||||||||||
回购担保方 | XXXX公司 | ||||||||||||||||
认购起点 | 人民币100万元,超过部分按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 ||||||||||||||||
每期期限 | 本投资收益权产品期限不超过18个月 | ||||||||||||||||
每期产品成立日 | 即产品成立的日期,具体日期以发布的产品成立公告或产品发行确认书为准。 | ||||||||||||||||
每期产品到期日 | 本次投资收益权产品的到期日为产品收益起算日后18个月的对应日,准确日期以公告为准。挂牌方有权提前兑付,如挂牌方提前兑付(如有)的,产品到期日为挂牌方提前兑付日。 | ||||||||||||||||
预期收益率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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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1、收益起算日:即开始计算收益的日期,具体日期以发布的产品成立公告或产品发行确认书为准。产品发行期间至产品收益起算日(不含)之间的期间不计算投资收益。 2、预期投资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资金总额×参考年化收益率×产品收益期(天)÷365(天)。 3、产品期限内,每满半年兑付当期收益,产品到期日一次性兑付投资本金及剩余收益。 | ||||||||||||||||
还款来源 | 1、挂牌方回购价款;2、担保方代偿。 | ||||||||||||||||
资金用途 | 用于受让挂牌方持有的债权收益权 | ||||||||||||||||
增信措施 | XXXX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以上,为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之收益权转让产品的简要介绍,欢迎大家一起深入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