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12月3日电,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称,产品参与收益互换的,应当为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投资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标准。
券商收益互换(券商收益互换业务暂停)
相关推荐
- 基金定投的优势及其对长期投资的影响是什么?基金定投如何帮助投资者分散风险?
- 量比的定义及其在股市分析中的应用是什么?量比如何帮助投资者判断市场趋势?
- 股票市场的开市时间及其对投资者策略的影响是什么?股票开市如何影响交易活跃度?
- VND货币在国际交易中的地位如何?越南盾的汇率波动对投资者有何影响?
- 高开低走的市场现象如何解读?这种价格走势如何影响投资者的短期决策?
- 如何理解XD股及其在股票市场中的表现?这种股票对投资者有何特殊意义?
- 基金的投资风险与投资产品的信用风险有何关系?怎样降低信用风险?
- 什么是基金的业绩归一化,它如何帮助投资者比较不同基金?
- 什么是基金的业绩归因分析,它如何帮助投资者理解基金的表现?
- 基金的分红政策有哪些,分红对投资者有何影响?
本文地址:
http://www.1mt.cn/573313
文章来源:
康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