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于5月1号正式施行。
可以说关于非法集资的举报,很多地区早已出台文件,而这次广东省出台的文件依然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尤其是其奖励金额,再次创下新高!
根据这一标准,如涉案金额在5亿以上或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举报人可以再次获得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如此算来,举报人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20000!
一时间,各地监管机构貌似也开始各种发动群众,各种奥力给~
票研社刨根究底一下,非法集资到底是怎么个事,值得各地监管如此撒花呢?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实施细则》第二条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描述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保持一致: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关键词
无牌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资金、有公开宣传行为、承诺给付回报。
这么说来,票据圈风风火火的票据理财似乎颇为符合这一描述!
02 票据理财涉嫌非法集资吗?
那么票据理财涉嫌非法集资吗?曾经风起云涌的“汇融通盛”非吸案或能指点一二。
未经批准,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群众宣传票据理财产品,与投资人签订票据质押借款理财书面协议,抵押、票据质押借款协议,连环行为最后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汇融通盛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同样行为的只需照照镜子便可各自定位。
票研社自行脑补了一下,如果投资人遭遇票据逾期,在如此高额奖励下,举报或可弥补一些逾期损失,如此想来真是背后发凉……
票研社评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一直都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各地纷纷出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后,各地政府的监管作为就更加凸显出来。
据2020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公布,2019年全国共立案打击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5888起,涉案金额543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4%、53.4%,由此可见一斑。而2020年以来,内蒙、山东、上海、广东、安徽等地接连出台“举报非法集资新规”工作细则,奖励金额接连再创新高,其中山东竟高达100万!
至此,监管不再高高在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监管模式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