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分红规定
1、不得预先分配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收益分配是以企业通过经营获得利润为前提的,即有利润才能分配收益,无利润则无收益分配。由于具体条件的不同,该原则的实施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对不符合特别规定的一般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这一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只能在年度决算后才能进行分配;
二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别条件的企业,经过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预先分配部分利润。这种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第二,无到期债务;
第三,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已经预缴了所得税。即使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也只能预先分配部分利润。
2、税后分配原则
税收都毫无疑问地优先于收益分配权,税后分配收益也自然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分配收益的基本原则。
引进外资需要什么条件
完善法制,建立市场经济的秩序,然后劳工权益真正得到保护,降低税费,提高工资,建立仲裁和纠纷解决机制,还有年假制度。
这些只是一个前提,真的要做到吸引外资还得要给他们一个盈利的大环境,也就是市场问题。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才能让他们看见,盈利的可能性。
商人或者说资本家都是逐利的,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才以及地方做创造的优厚条件,都是吸引外资的先决条件
外资吸引力是什么
外资吸引力,我认为是外国企业认为某国当前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认为这一领域有巨大利润和价值,投资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对我国来说能够吸引外资项目,可以在合作的过程中,提高企业更新换代的能力和产业升级的能力,总体上说是一种双赢的体制。
外资企业有哪些类
外资企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方和外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在这种企业中,中方和外方在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方和外方在经济合作领域内,按照契约约定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在这种企业中,中方和外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投资和经营风险与收益。
3.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由外国的公司、企业、个人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形式。在这种企业中,外国投资者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所有权。
4.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中方和外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这种企业中,中方和外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出资,并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与收益。
这些外资企业形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名称和法律规定,但它们都是为了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吸引外资而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