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刷银行卡消费觉得很方便,但是对于商家来说,他们可能不愿意消费者用银行卡结账,因为消费者每刷一次卡,商户就要缴纳一定的刷卡手续费。
目前我国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主要有餐饮娱乐类、一般类、民生类和公益类四个行业,费率分别为1.25%、0.78%、0.38%和0%。这部分费用按照7:2:1的比例分给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和银行卡清算组织,其中,餐饮行业的负担最高。
但按照《意见稿》,上面的比例将被打破。届时,发卡行向收单机构收取的费用将采取借贷分离的方式,借记卡收取不高于0.35%的手续费,封顶不高于13元;信用卡不高于0.45%,上不封顶。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记卡、信用卡。
一旦实行(借贷分离),意味着商户缴纳的费用降低,银行的利润更薄,就费用来说对于持卡消费者没有太大影响。但按照新规,刷卡消费1000元,如果是借记卡的话,商户只需缴纳3.5元;而消费者刷信用卡,则需要缴纳4.5元甚至更多,这一点无疑是不利于商家的。因此,今后商家可能会更鼓励用刷借记卡或现金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