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就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在谈到个人信用信息时,杜金富表示,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范围会随着信用环境的优化越来越大,其中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仅为五年,超过了五年,应予以删除。
杜金富介绍,信用信息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信贷交易的信息。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范围会随着信用环境的优化越来越大。搜集的信息,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贷款逾期,以及其他的一些信息,如欠税、欠费等,是主要的负面信息。
关于不良信息的删除时间,今年7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就《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信用卡未按期还款等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条例规定为5年,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就应该予以删除。杜金富表示,目前人民银行配合国务院法制部门,办好意见的整理和汇总工作,争取《征信管理条例》早日出台。这项规定将为有违约记录的人提供一个信用修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