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太原打工的河北籍男子曹玉鹏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一年前,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以办理工资卡为由拿走,结果对方用他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现在找不到当事人,卡内已被透支9000元,银行一直催他还,他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曹玉鹏说,2009年1月,他从老家河北来太原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公司当保安,在接受保安上岗训练时,分到了一位名叫刘志利的人管理的小组。接受了约一个星期的训练后,刘志利向组里的几个人索要身份证,声称是要办工资卡。过了十余天,刘志利把曹玉鹏的身份证还给了他,但让曹玉鹏签一份手写协议,协议上写着: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以后卡内的一切费用由刘志利来负责,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签完后,曹玉鹏曾多次向刘志利索要他的“工资卡”,但均被各种原因推迟。一个月后,曹玉鹏离开太原去别的地方打工,“工资卡”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今年8月初,曹玉鹏回到老家河北,发现光大银行在一年里给他寄来了两张函件,说他的信用卡透支9000多元,现在已被冻结,催他尽快还款。
家人也告诉他,银行曾经给家里打过电话,但是谁也没当回事儿。听到这儿,曹玉鹏感觉事情不太对劲了,于是赶紧又来太原找刘志利。向原公司打听之后,得知刘志利已经辞职。8月23日,记者从经济开发区保安公司确认了此事。
曹玉鹏现在该怎么办?记者就此咨询了省城某律师事务所的牛律师。牛律师说,刘志利冒用他人身份证办信用卡一事,已涉嫌诈骗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曹玉鹏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将情况向公安机关说清楚。而当时曹玉鹏与刘志利签的协议,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光大银行,工作人员说,按规矩,办信用卡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刘志利为什么能拿曹玉鹏的身份证办了卡,他们也不清楚。曹玉鹏可以跟光大银行客服反映,后台会有相关人员做登记,并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办理信用卡会涉及个人信息,最好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