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侦破一起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6000余条“精确”的个人贷款信息流出,几经加价销售。而信息的源头竟然来自银行内部。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获悉,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共侦破信用卡诈骗案件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2015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胡某看到了个人银行信息的巨大“利润空间”。于是他找到在某银行供职的李某和王某,利用二人职务之便,通过该银行的个人贷款查询系统,非法查询他人银行征信信息6000余条,并以每条约30元的价格将这些银行征信信息出售给陈某。
而陈某高价收到这些信息后,再以每条45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齐某等人。齐某获取这些信息后再将信息以每条超过50元的价格转卖给陈某、刘某等人。警方循线追踪,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处于审查起诉环节。
事实上,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只是第一步。将这些信息“深加工”之后,犯罪嫌疑人会利用这些信息实施各种犯罪,例如有不法者就利用这些真实的征信信息冒充让人申请信用卡。据公安部门介绍,近年来办理的银行卡犯罪案件中,已经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和趋势——
依托互联网作案。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迅速发展,互联网支付功能不断强大,银行卡犯罪更多地从传统的ATM机、POS机等线下支付渠道,向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网上支付渠道转移。依托互联网实施犯罪,轻松突破传统作案手法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实现跨地区甚至跨境犯罪,并可利用网络虚拟身份掩饰真实身份,再加之电子证据极易灭失,因此更具隐蔽性。
信息泄露渠道多样化。目前互联网冒用、伪卡盗刷等类型银行卡犯罪案件发案较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银行卡信息泄漏渠道越来越多样化。有的不法分子通过在POS机等支付终端加装盗码装置窃取银行卡信息;有的利用餐饮行业服务员身份掩护侧录顾客银行卡信息;也有银行或电商平台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窃取银行卡信息。
银行卡犯罪“产业化”。当前,涉及银行卡信息的窃取、买卖、传递、使用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被犯罪分子趁虚而入。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非法渠道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及银行卡信息并大肆兜售获利,并使公民信息在互联网平台汇集成信息交易数据库,最后利用上述信息,实施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活动。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侦破一起特大跨省信用卡诈骗案正体现了这些明显的特征和趋势。
2015年11月以来,匡某、唐某等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大量公民身份证及银行征信报告,与颜某、韦某等人利用这些征信报告信息伪造信用卡申请材料,再招募刘某、邓某等十余名办卡人员,指使其流窜至上海、杭州、广州、西安、武汉、重庆等地,向多家银行网点递交上述虚假申请材料骗领信用卡。该团伙收到银行核发的信用卡后,即通过银行自助语音开卡服务激活信用卡,再利用作案专用POS机刷取卡内资金,后由颜某、韦某等人通过ATM机取现赃款。至案发,该团伙共骗领银行卡300余张,被盗刷资金达400余万元。
侦查人员经过两个月的悉心经营,循线追踪,会同湖南、广东警方在沪、粤、湘三地同步收网,抓获匡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捣毁骗领信用卡窝点4处,缴获作案用他人身份证1000余张、手机400余部、手机SIM卡2000余张、私刻公司印章200余枚,征信报告1000余份,一举捣毁该有组织跨省实施骗领信用卡并盗刷的特大信用卡诈骗团伙。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随着网购、海淘、网络支付方式日趋多元化,身份信息被窃取的风险几率日趋加大。市民在使用互联网交互平台时,应留心查看该平台是否具有专业资质,在必须上传身份证信息时,可通过加注“仅用于某某事项”等字样。
“公民信息泄露简直防不胜防。”一些市民表示,如今除了个人泄露信息之外,更令他们担心的是银行、电信等服务机构乃至政府部门的信息外泄:“这样的信息泄露是不可控的,而且是大规模的。”不少市民希望,公安部门应加强源头打击。一些市民还希望,在个人信息已经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容易被人利用的今天,有必要在立法上加强惩治力度。
对此上海市公安部门也表示,市民如在生活中或互联网上发现有人买卖公民信息,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泄露、窃取公民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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