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交易可以选择凭密码+签名交易,也可以选择仅凭签名交易。选择仅凭签名交易时,信用卡会有48-72小时的失卡保障,即信用卡挂失前48-72小时的盗刷损失由银行承担。 基于可能存在的被盗刷风险,很多人仅将签名作为信用卡的交易凭证,这样真的就可以降低被盗刷的损失吗? 部分发卡银行并不是免费提供失卡保障服务的,比如中信银行需要开通“0起点交易短信提醒服务”,每年48元。而交通银行若需该项服务,则要申请“用卡无忧”服务,4元/卡/月,统一按每三个月12元/卡扣。 我国在信用卡签名消费上的体系还不完善,很多商户根本就不会核对签名是否和信用卡背面签名栏的笔记一致,所以很多时候签名作为交易凭证作用几乎没有。 失卡保障的赔付“也不简单”:首先,失卡保障只保障挂失前一段时间,所以信用卡被盗刷后,持卡人必须及时挂失;信用卡被盗刷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递交信用卡中心;紧接着,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你需要将银行要求的“失卡保障”材料提交给银行。 在实际的用卡过程中,很多持卡人在信用卡被盗刷后并没有能够获得满意的失卡保障,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对簿公堂的情况举不胜举。 为信用卡设置交易密码,虽然不能再享受失卡保障,但交易密码毕竟为信用卡多设置了一道保障,只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交易密码,被盗刷的几率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