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多张信用卡透支8万多元,来做卤菜生意,不料亏了无法返还欠款。记者昨日从天心区法院了解到,市民黄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黄某,46岁,是某公司员工,每年收入约2万元。2007年,她准备做生意,但没有本钱,便打起了信用卡的主意。她谎称年薪六七万,伪造了收入证明,在三家 银行办理了3张信用卡,然后在POS机上套现。根据检方指控,从2007年2月14日至2009年5月13日,黄某共透支了8万多元。
做卤菜生意了。站在法庭上,面对检方的指控,黄某坦言她套取的这些钱用来做生意,但是亏了。我没想过还钱,都是先用了再说。黄某说,她不知道结果会这么严重。
经天心区法院审理,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