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年起实施,违约金不再计息,不会利滚利
今年4月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取消信用卡逾期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对服务费用计收利息。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离跨年还剩不到40天,新快报记者发现,近日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从明年起将以违约金替代滞纳金,大部分银行都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违约费,与此前滞纳金收费标准大体一致。
还是原来的价格
据新快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五大国有银行、招行、浦发、中信、邮储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多家银行,已经在官网发布了信用卡收费的调整公告。
工商银行公告称,取消“市场调节价项目”中的滞纳金收费项目,同时新增违约金收费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违约金是指持卡人未按约定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而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每期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余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或按协议约定收取。
建设银行公告也称,个人服务项目“还款滞纳金”调整为“还款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次收取,最低5元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或按协议定价。
目前绝大多数银行都将收费标准设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这和此前各家银行的滞纳金收费标准一致。
不再是原来的配方
虽然调整后的违约金收取标准与此前滞纳金收费标准仍一致,但多家银行设置了最低、最高收取费用的限额,违约金与滞纳金的计费方式也并不相同。
部分银行还设置了最低、最高收取费用的限额。比如,农行设置的最低额度为1元,其次为建设银行的5元,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等最低均为10元,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单币卡、双币卡)、兴业银行为20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等均未设置最低标准。而设置透支收费最高额度的有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其中,工商银行为500元,华夏银行为2000元。
另一方面,今后违约金等产生的费用将一次性收取、不再计息。以往实行滞纳金收费标准时,一旦发生逾期,持卡人需要承担高昂的逾期费用,且计费方式一般是按月复利,即使迟还几天信用卡,利息也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欠款越来越多。
专家分析认为,调整可以减少了持卡人逾期的费用负担,但信用卡逾期信用记录的评判标准没有变,建议用户还是按时还信用卡,避免产生欠款影响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