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是我们必须了解一些信用卡的使用规则,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少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1.最低还款额: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如有困难,可按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不影响客户的信用状况,但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最低还款额为消费及取现金额的10%加其他各类应付款项。最低还款额列示在当期账单上。
计算公式:最低还款额=10%一般消费余额+10% 取现余额+利息余额+分期消费余额+其他应付费用余额+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2.循环信用及循环信用利率
循环信用: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该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发卡机构营业网点营业终了前全额偿还所有应付款项后,可继续重新享受全部信用额度。
部分偿还的,只可重新享受部分信用额度。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
循环信用利率:循环信用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入账日期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
滞纳金:如果截止到期还款日您的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 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人民币账户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美元账户最低收取1美元。
3.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在指定期限内,银行给予持卡人最高可以使用的授信金额。
信用额度评定依据:1)客户申请信用卡时所填写的资料;2)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综合评定后给出的。
可用信用额度:您所持的信用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
计算公式:可用信用额度=信用额度-本期账单应还款项-未出账单消费/取现/其他费用合计-待入账授权消费+未出账单还款/退货/其他费用合计+待入账授权还款/退货合计
举例:您的信用额度为2万元,本期账单应还款额为1万元,未出账单消费/取现/其他费用合计为4千元,待入账授权消费/取现合计为1千元,未出账单还款/退货/其他费用合计为2千元,待入账授权还款/退货合计为0,则此时您的可用信用额度为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