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收购扒窃或捡来的身份证
被告人魏建明,曾用名魏剑明,系四川人,45岁。2007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魏建明为获取非法利益,从深圳大量收购小偷扒窃来的或者别人捡到的身份证,在深圳市各银行办理信用卡,然后贩卖给买卡人。魏建明通过该方式获利可观。为获取更大利益,2009年初,魏建明决定扩大规模。为此,魏建明从被告人何正雪、梁荣龙、熊备庆等人处收购大量他人身份证,同时张贴聘用启示,陆续雇佣了被告人许超华等大量办卡人员。
魏建明对新来人员进行简单培训后,挑选与“开卡员”相貌接近的身份证,要其到全国各地银行办理信用卡。魏建明再以每张60元-80元的价格回收,以每张150元-5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上或电话联系买卡人,进行诈骗活动,以物流送货的方式转手贩卖。至2011年1月,魏建明共卖出2万余张信用卡,共盈利200余万元。
“开卡员”疯狂在全国办卡
各地“开卡员”在魏建明处领取他人身份证后,三两结伙流散至全国各地的银行,冒充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待卡积累到一定量后,以60元-80元不等的价格,统一返销给魏建明,从中牟利。“开卡员”平均每月开卡一千多张,共计三万多张。其中,许超华自2009年5月开始,在兰州、天津、南京、长沙等城市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共计600余张,在兰州办理信用卡133张交由杨丽红代为保管。熊沙沙从2009年6月开始,在深圳、广州、北京等城市共办理银行信用卡900余张;方敏献办卡400余张……
查获的身份证有6万多张
至2011年1月,魏建明共卖出2万余张信用卡,共盈利200余万元。2011年2月,公安机关在深圳抓获魏建明时,从其住处缴获骗领的信用卡就有八千多张,二代身份证六万多张。据悉,该案涉案身份证和骗领信用卡数量之多,为全国侦破类似案件中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