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曲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紧密结合大走访、三访三评等活动,深入银行、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广泛收集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及时掌握突出的经济犯罪问题,加强对互联网上经济犯罪线索的分析研究。
截至10月份止,全市各商业银行向公安机关递交涉及银行卡案件报案材料400余起,达到立案标准立案的238起,破获案件192起,刑事拘留9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81人,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149人。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近1000万元,公安机关为各商业银行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其中为工商银行挽回经济损失265万余元,为农业银行挽回经济损失209万余元,为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分别为36万余元和26万余元。
据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信用卡案件持续高发主要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严重滞后、申领信用卡的审核不严、发卡制度欠规范、担保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等原因,持卡人财务状况不定性、频繁调换工
记者采访了解到,曲靖工商银行自2006年与公安机关合作以来,挽回了不少经济损失,尤其是一些拖欠多年的老大难用户,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追回了不少透支款,回款率有了大幅提升。曲靖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今年该行信用卡欠款有较高的回收率,这和经侦支队民警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不仅为各银行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起到了净化曲靖信用卡用卡环境的良好作用。
温馨提示: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和认定处罚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恶意透支信用卡将面临刑事责任。根据《解释》,信用卡恶意透支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自收到银行二次催收通知3个月后还拒不归还。持卡人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透支,若经银行催收仍不归还,就会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市民务必通过发卡银行正当途径办卡,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进行信用卡消费,已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透支的持卡人应及时归还透支本息,避免恶意透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