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可用来透支、但利用他人信用卡高额盗刷并不还款,就够成了犯罪,特别是临近年底,这种盗刷案件会增多,广大卡民一定要谨慎。
阿富在陪同两同事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后,根据推算信用卡邮寄的时间,从单位传达室将两同事的4张信用卡窃取,私下开通后共爆刷现金13万余元用于自己的开支和赌博。1月31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阿富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现年31岁的阿富系湖南省株洲市人,案发前系株洲市一家公司的员工。2011年7月份,阿富陪同同事阿中、阿图一起去银行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阿中、阿图抱着试试的态度共申请了多张信用卡,然后等待银行的审批。
2011年8月份,阿富因赌博输钱后,手头紧张,想起同事阿中申请的信卡快要到了,便决定截取银行寄给阿中装有信用卡的包裹。经多次察看后,阿富于8月份的一天晚上,趁传达室没人时,拿走了银行寄给阿中的包裹。根据银行邮寄资料的提示,阿富利用银行的服务热线电话,将事先记下的阿中的身份证号码报给了银行,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作为卡主的联系电话。信用卡被激活后,阿富偷偷将阿中的信用卡拿到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爆刷现金,先后数次取走现金近5万元,不久阿富偿还了部分款项,至案发时尚有15819.44元未还。
其后,阿富按上述方式如法泡制,又先后取走银行寄给阿图的信用卡包裹,利用自己的手机号作为卡主的联系方式,将信用卡激活。先后盗用信用卡资金119564.66元。
2012年10月26日,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单位地址和电话查找阿中,了解信用卡透支情况,阿中查询得知自己申请的信用卡早已寄到单位并已被激活使用。经进一步核实使用该卡的联系手机号,银行确认阿中的卡被人冒领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