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6日发布《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如何有效转换、把贫困治理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安徽省扶贫办主任刘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从贫困治理平稳转型到乡村振兴,需要工作内容、思想理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有效衔接。
转向乡村振兴应如何发力
刘奇认为,随着“三农”工作主次位移,应该把政策取向和着力点逐步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由攻坚战转为持久战,由脱贫攻坚的突击性、特惠性、局部性,转为乡村振兴的渐进性、普惠性、整体性,在工作体制机制、职能配备、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都要调整,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聚焦发力。
首先,政府角色功能需要转换。脱贫攻坚目标是使贫困群体脱贫,乡村振兴目标是使农民群体致富,脱贫是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职责,致富是市场规律、能力角逐的结果。脱贫,必须采取特惠性政策应保尽保;致富,应该运用普惠性制度实行公平竞争。在脱贫攻坚阶段,主要是政府主导,乡村振兴则需要“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共同各自发挥作用,政府、市场、社会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确保“三驾马车”三位一体。做好特惠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合理兼顾各方利益诉求,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处理好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政策均衡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在转变工作思路和重心的同时,也要防止返贫现象发生,要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政策不能断崖式下降。中央已经明确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急转弯。综合考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低收入人口基本保障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把扶贫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一体推进。
刘奇还表示,乡村振兴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是全面的、全局的、全新的战略,需要平稳健康有序推进,不能用突击战的办法推进,要做好打“长久战”的准备。当前,需要做好突击性与常态化的衔接,把脱贫攻坚工作中管用的制度安排、好的政策措施延续好,使这些制度进入常态化、常规性地运作,靠制度来保障、靠法治和政策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开局年工作重心
今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我们的工作重心是什么?
刘奇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对中央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意图领会得不够深透,在战术战法上或操之过急,盲目冒进;或不切实际,超越现实;或方法简单,行为失当,引起一些社会反响。
他认为,应掌控尺度。乡村建设应拿捏好火候,掌握好尺度,不能统统用顶格管理的方式推进。乡村建设不是为了打造形象工程,不能脱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首先应测控向度。乡村建设应具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向度思维,科学把握整体与个体、全局与局部、长远与眼前、表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有的地方在村庄整治中,不顾实际搞合村并居,农民居住条件虽然有了改善,但远离生产场所,造成了生产上的不便。有的地方在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时,县搞县的、乡搞乡的,多头指挥,统筹谋划不足。有的地方只顾眼前,项目一哄而上,指标一次性用完,没有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其次应调控进度。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战略,从现在起到2050年要划出清晰的时段。“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个五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乡村建设必须每一阶段与国家总体发展的进程相一致。总体谋划,分步推进,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老牛拉破车,更不能在起步阶段就用一套模式、一个标准、一把尺子衡量,只有因地因时制宜,循序循规渐进,才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