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日前向公众通报了警方侦破219新型信用卡诈骗案件情况。
城厢警方2月20日接到受害人陈某顺的报案,称其接到某银行提示短信:其信用卡于2月19日刷卡消费10万元人民币。陈某顺确认自己2月19日并未刷卡消费,也无信用卡取现等业务,并且,这期间自己的信用卡一直随身。他意识到,信用卡可能是被人盗刷,于是向警方报警。
通过初步侦查,警方发现,陈某顺的信用卡是在非法套现时,被人盗取信息。嫌疑人通过复制卡,盗刷陈某顺的卡内资金。在侦查中,警方判断可能是一个专门盗取他人信用卡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所为,便成立专案组,对此类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成功抓获了该犯罪团伙全部3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POS机、转账宝及用于复制银行卡的空白磁卡等作案工具。
警方发现,嫌疑人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一套复制、制作银行卡的设备,利用网络和街头小广告,大量发布提供信用卡贷款、套现等业务广告,骗取大量银行卡信息进行复制,然后分散到商店的POS机或银行的ATM机上,将卡内资金迅速取走。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保护好信用卡信息,不用或废旧的银行卡不出租、出借,不随意丢弃,不非法套现信用卡资金,保护好信用卡密码。银行系统要提高对信用卡的有效监管,如发现信用卡内资金被人盗刷,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