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账单分期
账单分期是指客户登录网银后,查询信用卡最近一期已出账单交易明细后,可将已入账且满足分期付款条件的交易设置为分期付款,系统自动扣收手续费,计算首期付款额,每期付款额,分期付款总额等。
帐单分期重要提示:账单分期业务手续费收费方式由目前的“一次性收费”变更为“分期收费”,调整后的每期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每期应还手续费自持卡人提交分期付款申请并经我行审批通过后的第一个账单日起,在每个账单日按期记入持卡人的账户。
1.申请金额。最低5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最近一期已出账单中人民币消费总金额未还款部分(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建行规定的其它交易)的90%。当期最低仅需偿还账单金额10%,分期金额及手续费按月偿还。首期分期本金和手续费记入下月账单。
2.申请时间。请在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前一日内申请。
手续费如下表:
二、消费分期
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在消费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2日(外币消费须在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致电我行申请将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消费分期重要提示:
1. 申请时间:消费交易入账后至最近一期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期间。 2. 起点金额:等值人民币500元。
3. 额度使用:分期总额不超过永久信用额度且一般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万元。
4. 分期本金:根据客户来电申请时建行即期结售汇牌价的现钞卖出价将外币交易本金兑换为等值人民币本金;兑换后人民币本金金额不再调整至外币账户。
5. 入账币种:每期应还本金及手续费金额入账币种为人民币。
6. 退货结汇:如持卡人需要将外币账户退货金额兑换为人民币,建行将按照原办理外币消费分期时的汇率进行兑换。
手续费如下表:
三、现金分期
现金分期是银行基于信用卡业务推出的个人小额融资消费金融产品,可满足客户日常个人消费的现金支出需求。客户在信用卡额度内,申请现金分期业务,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资金实时放款至客户本人工商借记卡。
建设银行现金分期要求如下表:
手续费如下表:
资金用途:持卡人应按照与建行约定的用途使用通过现金分期获得的资金,包括家庭耐用品消费、旅游消费、家居装修、助学进修、医疗保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