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银行工作接触客户资料之便,伪造大量信用卡,深夜蒙头异地取款,结果人赃俱获。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将董颖提起公诉,10月28日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身为银行技术骨干的董颖,在升级银行业务系统时,利用能够接触银行数据库客户资料的便利,偷偷将客户信息录入自己事先购买的磁卡中,之后利用这些信息伪造了187张信用卡。2010年12月28日,董颖利用出差之机,携带上述信用卡至厦门,准备异地取现。当日深夜,董颖持伪造的信用卡,在厦门某银行ATM机提取现金3万余元。
此时,正值该银行安保人员对银行自动柜员机例行网上巡查,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不仅刻意戴鸭舌帽遮住脸部,且手中持有大量的银行卡,不停地换卡取款并迅速放入包中,离开时刻意用衣服包住头部。该安保人员立即报警并将取款人控制住。落网后,董颖交代他已用伪造的信用卡提取现金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