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行的说法,信用卡持卡人每月最低还款额为当月消费额的10%,若连最低还款额也没有还,银行则收取最低还款额的5%作为滞纳金。但该银行信用卡却没有遵循这一规定执行。去年何先生因欠某银行信用卡1万元,就遭受了一系列麻烦。
我消费了1万元钱,最低还款额应该是1000元,如果在规定时间内1000元也没还完,银行则收取50元的滞纳金。但银行给我设定的最低还款额却是7000元,这样一来,我没有按时还款的滞纳金也随之上涨,算下来,每个月的滞纳金就高达350元。何先生对记者说,这70%的最低还款额是怎么规定的,滞纳金是怎么收取的,他要求银行给予解释。而当银行列出消费清单时他发现,在其正常持卡消费并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居然也有滞纳金在账单中出现。
交涉一年仍未有答复
以上事情,我一直向该行信用卡中心投诉、交涉,包括多次打信用卡客服电话,亲自到深圳的信用卡中心交涉,但是都未能解决。
何先生要求该行信用卡中心除对于多收的滞纳金及利息返还外,还应对于多收滞纳金及利息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赔偿。但事情过去了1年,何先生至今仍未得到银行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