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一起以数人名义申请信用卡后,长时间恶意透支消费,案发前共欠款人民币22万余元。最终,这对夫妻先后被抓获归案,成为“狱内鸳鸯”。
本市市民翟某、高某系夫妻关系。2006年8月,两人在招商银行以高某名义申领信用卡一张。2007年9月,二人使用该卡套现人民币73333元。此外,翟某使用该卡透支消费人民币3万余元。经该银行多次催款,二人拒不归还,截至2008年共欠人民币12万余元。2007年5月,夫妻俩在农业银行以高某名义申领信用卡一张,后翟某私自使用该卡透支消费。截至2008年10月20日,共欠人民币2万余元。银行多次催要,翟某拒不归还。
另查,被告人翟某私自使用李某某的身份信息,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申领多张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消费,共欠人民币92000余元。此外,翟某又利用其兄的身份信息,在农业银行申领信用卡一张,恶意透支消费欠款15000余元。
夫妻俩被先后抓获归案,法庭在审理后认为,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主犯翟某因犯诈骗罪已被判刑,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其以上犯罪行为,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共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从犯高某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两万元。